关于学校2018年预算申报及编制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年06月14日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了做好2018年预算申报和编制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提出2018年预算申报和编制工作安排,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编制依据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绵阳师范学院预算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绵师院财字〔2016〕2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推动建立透明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统筹安排,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二、工作思路

1、深入分析2017年及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摸清学校及各单位家底,做好预算编制基础工作。抓好校内各单位预算申报的科学化,提高申报工作质量,稳步推行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抓好预算执行,强化预算刚性管理。   

2、坚持“谨慎预计收入,合理预计支出,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的原则,在支出预算方面,继续实行“两保一兼顾”的编制思路,保民生(即保证人员经费,含人员工资、绩效工资等),保运行(即保证教学、行政常规运行经费),兼顾发展和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完善高新校区和游仙校区基础设施。   

3、实行“零基预算”编制,严格控制设立专项项目,建立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评估和退出机制,加大专项资金清理及归并整合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4、厉行节约,严控“五项经费”和“一般性支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政府“十项规定”,继续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出国(境)费等“五项经费”,控制一般性支出。   

三、编制内容、要求

(一)关于预算收入的编制   

2018年,学校预算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学校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暂按2017年四川省、绵阳市两级财政的拨款水平预计,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专项资金暂按2017年水平预计;学校事业收入按现有学生规模和现行收费标准预计;其他收入按近三年的项目实际收入情况进行合理测算,由于成教办学等因素的不确定性,暂按2017年水平预计。校内各单位不用编制预算收入,由计财处统筹编制。

(二)关于预算支出的编制   

2018年,学校预算支出包括运行类经费、人员类经费、建设类经费、专项类经费。   

1、部门运行费属于运行类经费,按照往年的惯例,办公、差旅费用由学校计财处依据部门人员情况和工作职能按照定额加补助的编制方法统一编制,各单位不用编制这两项经费。

2、工资、绩效、保险、公积金等人员支出属于人员类经费由学校人事处统计核算和管理,各单位不编制此项。

3、各职能部门和各学院除运行类、人员类外的其它建设类经费预算,按经费支出内容归口申报。各类培训项目经费申请归口到人事处申报,零星修缮改造项目经费归口基建处申报,行政及教学设备购置项目经费归口到国资设备处、教务处申报;专项申报时需按项目附详细编制说明和可行性论证报告,其内容包括:申请理由、经费组成、支出内容、预期目标与绩效等。不属于归口经费的建设类项目经费由本单位申报。各项经费申报负责单位须填制“2018年项目经费预算申报表”(“2018年项目经费预算申报表”会后上传到各群共享中)。   

4、学校各专项经费预算,主要指由学校集中力量或学校统一安排和管理的项目,如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学生奖助学金,人才工程、硕士点建设、教学质量工程、信息化建设经费等。主要由人事处、学工部、教务处、学位办、科技处、国资处、招就处、基建处、国交处等依据2018年度工作目标和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和申报。学校专项经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预算申报在上半年完成,一般项目预算申报在下半年10月前完成,由计财处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编制。   

5、凡申报专项经费的单位,在预算申报时都须提供该专项经费的使用办法(办法中必须包含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专项经费的开支内容和具体金额)。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申报的经费开支内容和金额使用。按省财政和省教育厅的要求,申报50万以上的专项经费同时提交该项目绩效资料,如无绩效目标及考核办法,不予考虑该项目经费。   

自2013年起,全面取消职能部门提成项目,涉及到以前年度通过提成渠道发放的人员经费以及其他原因需要发放人员经费的,在本次申报项目经费预算时可以在开支内容中列明人员经费支出金额(凡是给校内在职在编人员、与学校签订合同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外聘人员发放的任何酬劳都属于人员经费,都要受学校人员经费总额控制,年初办公会决定各项目人员经费额度,执行中不得突破。劳务费发放对象仅仅只针对校外人员,不受人员经费控制)。

特别说明:公务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属于“三公”经费,各单位不用编制这三项经费,学校根据年度总盘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直接下拨。

四、编制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上报(上报省教育厅)预算的编制安排

计财处根据省财政、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要求,依据本年度工作计划和事业发展需求,结合上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提出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方案,根据省财政部门下达学校的2018年拨款控制数,编制学校省级部门预算方案,时间要求按省上规定执行。   

(二)校内各单位预算申报与编制的安排

1、在不突破2017年度预算的基础上,校内相关单位按要求编制归口于本单位的2018年专用项目经费预算,于7月4日前设备处、人事处等9部门将汇总、整合后的“2018年各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申报表”报学校计财处。10月10日前全校各单位全面上报“2018年各部门项目经费预算申报表”电子、纸质版,计财处对各单位申报预算的可行性、资料的完整性、报送的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   

2、计财处对校内各单位预算申报进行审核、汇总,与人事、教务、学工、国资等部门会商后提出初步预算草案, 10月20日前向学校领导汇报全校预算申报情况及初步预算草案。   

3、根据学校领导对预算草案的审核意见,计财处提出学校综合预算方案,在年底按规定报学校审定后,下达各单位执行。   

4、涉及预算资金二次分配的单位,如教务(包含实验实习,教学类课题经费)、学工、招就、学研、科技处等单位,在申报预算时同时提交二次分配方案。   

5、根据四川省人大批复的学校省级部门预算,相应调整学校综合预算,在收到预算批复后1个月完成。   

特别提醒:各单位在项目申报绩效描述更详尽些,绩效目标的核定切合实际。

附表1:2018年重点项目经费预算申报表   

附表2:2018年项目经费预算申报表   

附表3:2018年重点项目及归口单位对照表   

注意:2018年预算项目申报表纸质版须由各单位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

电子文档发到邮箱993327317@qq.com,纸质材料交到计划财务处计划科。

联系人:屈凯萍小号6207  

计划财务处   

二0一七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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