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报账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年12月04日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部门决算管理制度》、学校财务制度及省财政厅、省教厅有关财务决算工作安排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财务决算工作,经学校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安排支出,及时办理经费报账

(一)因2019年全国高校全面实施《政府会计制度》,此项工作将对2018年财务决算工作和2019年财务核算工作冲击很大,所以今年报账截止时间提前,各项经费报账时间截止于201812月21借款冲账延期至201812月25各单位2018年实际已发生的费用支出应及时报账。

(二)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本年内单位的各项支出,单位负责人和报账员请及时掌握各类经费结余,凡当年下达的各单位经费预算,当年使用,不再结转下一年度。

(三)毕业实习已结束的各实习带队教师,请及时整理实习期间发生相关费用的票据交教务处,并到财务处办理结报手续。

(四)根据省财政的有关要求,项目经费(科研经费按项目申报要求)必须在2018年使用,不得结转到下年度。

(五)凡不能结转的经费,经费未报销的结余部分中央或省财政将全额收回。学校计财处亦将对该类经费余额进行清零处理。

二、提前开展2018年度成教分配工作

请继续教育学院、有关学院提前清理成教办学收入情况,准备完整的成教办学(班)合同(协议)及学生名单等资料,做好收入确认工作,计财处将协同继续教育学院尽快进行2018年成教分配。

三、大力清理各类借款、借票

(一)已借支尚未报账的教职工请及时到计财处报账冲销借支,对逾期未还清借支的,计财处将按借款人的承诺和学校财务制度借款人的年终分配中扣除。

(二)各单位自行清理在计财处领(借)票据,及时将所收款项上缴财务处并办理核销手续。

(三)为便于及时清理收据、发票,年终向税务部门核销票据、缴纳税款,计财处将在12月21日之后,不再对外预开科研发票。

四、关于绩效工资和人员经费发放事宜

学校2018年末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时间紧张,且受到财务结账和银行转款时间限制,为确保教职工的绩效工资能在年末结帐之前发放到个人帐户,请各单位务必按照学校2018年绩效工资分配要求做好本单位的分配和发放工作,按计财处的通知时间和要求返还绩效工资发放表,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严肃财经法纪,确保支出真实、合规

(一)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财务制度规定,按国资处要求,认真清理、盘点本单位材料、设备设施等财产物资,12月25日前对本年已出库的材料、低值易耗品、低值设备出库,确保账实相符;各单位国有资产如存在盘盈、盘亏的,应报国资处,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办理。

(二)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2018年度学校预算安排的费用内容报账,单位负责人应按照《绵阳师范学院关于改进和加强财务报账管理的规定》格审核,支出关,严禁采取虚开发票、编造虚假支付凭据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一经发现,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计财处对各单位近期报账支出实行严格监控,对年终突击花钱,不按年初预算规定使用经费的情况,将不予报销,并金额调减2018年预算额度。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为方便各单位和教职工办理业务,计财处将通过学校财务网页、财务QQ群和短信通等方式及时发布信息,请各单位负责人、报账员及有关人员保持关注。

(二)有关事项咨询请按以下方式进行:

1.涉及预算、资金结转、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请联系计划科(综合楼107),经办人朱老师:电话:2579040、6494。

2. 涉及经费报账,各项支出等事务请联系会计科(综合楼114),经办人罗老师:电话:2579531、66755。

3.涉及工资和人员经费发放、税收等事务请联系资金科(综合楼105),经办人屈老师:电话:2567933、6207。

(三)2019年元旦后的有关财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计划财务处

201812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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