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部门决算管理制度》、学校财务制度及省财政厅、省教厅有关财务决算工作安排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财务决算工作,经学校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安排支出,及时办理经费报账
(一)因2019年全国高校全面实施《政府会计制度》,此项工作将对2018年财务决算工作和2019年财务核算工作冲击很大,所以今年报账截止时间提前,各项经费报账时间截止于2018年12月21日,借款冲账延期至2018年12月25日。各单位2018年实际已发生的费用支出应及时报账。
(二)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本年内单位的各项支出,单位负责人和报账员请及时掌握各类经费结余,凡当年下达的各单位经费预算,当年使用,不再结转下一年度。
(三)毕业实习已结束的各实习带队教师,请及时整理实习期间发生相关费用的票据交教务处,并到财务处办理结报手续。
(四)根据省财政的有关要求,项目经费(科研经费按项目申报要求)必须在2018年使用,不得结转到下年度。
(五)凡不能结转的经费,经费未报销的结余部分中央或省财政将全额收回。学校计财处亦将对该类经费余额进行清零处理。
二、提前开展2018年度成教分配工作
请继续教育学院、有关学院提前清理成教办学收入情况,准备完整的成教办学(班)合同(协议)及学生名单等资料,做好收入确认工作,计财处将协同继续教育学院尽快进行2018年成教分配。
三、大力清理各类借款、借票
(一)已借支尚未报账的教职工请及时到计财处报账冲销借支,对逾期未还清借支的,计财处将按借款人的承诺和学校财务制度从借款人的年终分配中扣除。
(二)各单位自行清理在计财处所领(借)的票据,及时将所收款项上缴财务处并办理核销手续。
(三)为便于及时清理收据、发票,年终向税务部门核销票据、缴纳税款,计财处将在12月21日之后,不再对外预开科研发票。
四、关于绩效工资和人员经费发放事宜
学校2018年末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时间紧张,且受到财务结账和银行转款时间限制,为确保教职工的绩效工资能在年末结帐之前发放到个人帐户,请各单位务必按照学校2018年绩效工资分配要求做好本单位的分配和发放工作,按计财处的通知时间和要求返还绩效工资发放表,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严肃财经法纪,确保支出真实、合规
(一)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财务制度规定,按国资处要求,认真清理、盘点本单位材料、设备设施等财产物资,在12月25日前对本年已出库的材料、低值易耗品、低值设备出库,确保账实相符;各单位国有资产如存在盘盈、盘亏的,应报国资处,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办理。
(二)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2018年度学校预算安排的费用内容报账,单位负责人应按照《绵阳师范学院关于改进和加强财务报账管理的规定》严格审核,把好支出关,严禁采取虚开发票、编造虚假支付凭据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一经发现,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计财处将对各单位近期报账支出实行严格监控,对年终突击花钱,不按年初预算规定使用经费的情况,将不予报销,并按同等金额调减2018年预算额度。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为方便各单位和教职工办理业务,计财处将通过学校财务网页、财务QQ群和短信通等方式及时发布信息,请各单位负责人、报账员及有关人员保持关注。
(二)有关事项咨询请按以下方式进行:
1.涉及预算、资金结转、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请联系计划科(综合楼107),经办人朱老师:电话:2579040、6494。
2. 涉及经费报账,各项支出等事务请联系会计科(综合楼114),经办人罗老师:电话:2579531、66755。
3.涉及工资和人员经费发放、税收等事务请联系资金科(综合楼105),经办人屈老师:电话:2567933、6207。
(三)2019年元旦后的有关财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计划财务处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