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简介

作者: 时间:2017年07月11日 点击数:

主要职责

   我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计划财务处为学校设立的一级财务管理机构,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制定统一的财务规章制度,统一管理学院的各项财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财经政策法规,制定财务收支计划、依法合理筹集资金,组织会计核算,开展各项经济监督活动。

机构设置

   计划财务处现有工作人员26人,其中高级会计师等高级职称人员3人,会计师、经济师等中级职称人员15人。下设计划科、财务科、资金管理科、后勤财务科四个科室,共设有会计业务核算(审核)、复核、稽核、计划预算、税款核算、现金出纳、银行出纳、工资管理、收费管理、会计档案及票据管理、行政综合事务、后勤财务等25个工作岗位。

工作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和上级财务主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校内财经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完善和实施工作,规范校内经济秩序。执行财务计划,保证学校资金合法、合理、安全、有效地使用,促进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发展。

2、加强全校财会队伍建设,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法制观念和工作技能,牢固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广大教职工服务的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3、负责编制学校年度综合预算方案,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4、依法组织学校各项收入,收取各项费用,根据学校建设发展需要筹集办学资金,负责办理各项融资活动,科学举债,控制学校债务风险。

5、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学校各项收支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学校人员工资、岗贴、津贴、奖学金等各类资金的核发工作。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反映学校各项资金运行情况,按期编制学校财务决算报表。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会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以及会计电算化的会计数据磁盘等档案,及时做好归档和保密工作。

7、审核、会签校内各单位有关财务方面的报告、报表、协议和经济合同等,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及时登记、调整、清理固定资产和材料账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8、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和预测,建立和完善财务分析制度,合理调度、科学运筹学校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提高办学效益。协助做好全校的综合统计工作,充分利用会计信息为学校的科学管理和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

10、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活动。如对外投资、入股借贷、新办经营项目等的立项、调查论证、效益考核工作。

11、参与审议、核定校内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经有关教育、财政、物价部门核准。按照财务“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严格管理学校的各项收入与支出,建立收费管理专项责任制。

12、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规定以及内部管理要求,监督、指导校内各单位会计业务工作。

 

服务理念

   计划财务处以“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和增强服务功能”为宗旨,以“以人为本,服务至上,严谨求实,依法理财”为理念,坚持“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的工作宗旨,努力探索并逐步建立适合我校特点的现代财务管理模式,逐步拓宽服务功能,积极为学校各项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财务保障,为实现学校加快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做贡献。

   处长:     唐 斌       电话:0816-2200172

   副处长:  邓 立       电话:0816-2579523

   副处长:朱宝存      电话:0816-257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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